个人觉得这部分不应该分股份给她,初创公司的股份和期权在目前的阶段实际价值很低,未来估值高了也是因为公司未来发展和你未来若干年的辛苦工作带来的收益,分一半股份就意味着离婚以后作为前妻还要参与分你未来这部分劳动所得,明显不合理吧。。。
如果这部分股份是婚后所得(你以婚后共同财产实际出资入股或者公司为了绑定核心技术人员给的干股),按当前公司财务报表上的盈利折算一下你这部分股份的金额(没准初创公司还是亏损的),双方根据这个金额按比例分,你补相应的现金给她;初创公司实缴注册资金都没多少,比如公司一年前成立实缴100w注册资金你有5%股份,干了一年净利润20w,你的股份现在就值6w,一人一半的话这部分你补3w现金给她就对了
【 在 snowmanlb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小公司,有一些原始股,索要一半股份这个能成立吗?如果上法院,怎么判?
: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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