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和你一样。法院判决不要孩子,送给探试后,又不给了,甚至家都搬了。警察也不管,惨
【 在 carrie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探视最好是让对方接走,离了两人最好划清界限,不要到家里来探视。
: 我还没遇到这种情况,不过以我的性子,估计我会直接把孩子送他家里去,然后离开。如果想躲,那就送单位去。
: 当然,如果所有法子都试过了不行,比如送对方家里,对方立马把孩子送回来这种,那就只能当孩子没这个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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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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