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送去兴趣班、或者同学家玩、或者带去游乐场”都是正当理由?
按照你这么说那就是根本探视不了孩子了呗
据我所知,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是可以要求强制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执行探视的
你说那些理由完全可以有探视权一方代为带着孩子去,无法构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理由
另外,如果持续拒绝履行配合探视义务,法院是可以对抚养权一方上限制措施的,例如限制高消费等,这是我同事亲身经历,北京法院
【 在 beta756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方一来探访孩子,另一方就把孩子送去兴趣班、或者同学家玩、或者带去游乐场,这些都是正当理由,也不是不让你探视,就是在你探视时间上就是给你制造障碍;不过不让一方在探视时间内,不让另外一番进门,是可以强制执行,甚至与法院对着干就可以拘留,但是法院一来,就让进门,你不能让法院每月都来执行一次吧,中央电视台专门就离婚官司执行做过一期节目,都觉得执行起来太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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