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留给儿子,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呀,没毛病。难道女人再婚就一定要侵占对男方的婚前财产吗?侵占不到,就说男方斤斤计较,说男方小气?
【 在 Y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定义,夫妻是利益共同体。夫妻,两位一体。其实,一般正常来说,夫妻关系是高于亲子关系的。你们同作同息,同甘共苦,共同生活。病了相互照顾,累了,相互关怀,困境中相互支持。而你的儿子大了就会离开你了。再婚家庭如果建立不起这种层次的家庭关系,其实不如不再婚,简单省事。
: 你不能什么便宜都占尽了,又想别人照顾你,又防贼似的防着人家,人家确实不如保姆啊!一个人单着多好?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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