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啊,产权不用给,但夫妻之间本来有互相继承的权利,你觉得你立遗嘱剥夺她的继承权她会觉得你对她有感情?
我身边就有现成的例子,真事,还是老外,也难以接受这种做法。老头子五十多丧偶找了个小十几岁的,俩人一起过了也有20多年了,现在老头子80岁了,住女方房,之前就把名下一套房过户给了孩子们,去年把手里最后一套湖景度假别墅也给了孩子,总之自己财产大概不想给后老伴,去年被后老伴儿给扫地出门了。老外又没和孩子住的习惯,所以他80岁了还得重新买房或租房生活,基本要孤独终老了。
【 在 ilovecf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说几十年后房子完全给我儿子,那我们要共同生活几十年呀,这不是相互扶持吗?非要把产权房给她才算扶持?
: 夫妻在一块生活,她生病了,我能不给买药吗?他闺女升学,我也会送一个笔记本之类的礼物吧。这都是相互扶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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