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逻辑就是扯淡
一堆合作品牌在没有定论前都急着撇清关系解约了,他损失不小,这时候不是私了,而是用法律武器辟谣才最有说服力,才能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 在 ilovecf 的大作中提到: 】
: 吴亦凡想大事化小的逻辑很简单嘛。
: 事情闹大了,即使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吴亦凡花心肯定是众所周知了,对他的名声会有影响,影响钱途。吴亦凡是穿鞋的。
: 而都美竹是个光脚的,什么都不怕,也没啥可损失的。事情闹大了,虽然得了一个荡妇的骂名,但是可以出名啊,微博粉丝已经400万了,之前谁知道她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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