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不过老人再婚要事前谈清楚,你们说了家务负担,日常开支负担,但是可能还有继母的医疗费,一方老人过世后遗产如何处理,这些可是大头。事前说清楚比较好。我认识老人再婚的,基本都签署了协议,日常开支,大病医疗,遗产分配都做了约定,双方子女也见证或签字,这样反而矛盾少很多。也有啥都不说领证后鸡飞狗跳,子女和继母互相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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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dongya2005 的大作中提到: 】
哎,怎么说呢,有的是觉得我为父亲找老伴是为了推卸照顾责任,以及想让老伴照顾自己的起居生活对对方不公平。其实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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