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你的帖子,能理解。
在这个基础上,总是可以更多的做一些对孩子有利的事情的。
如果是我,如果孩子总受伤,就可以考虑:
1,孩子运动我能够参与其中。
2,如果这个条件不具备,例如对方不同意,就在探视的时间带孩子运动,把孩子运动时间改为探视时间。
3,购买护具。
......
总之,还是能做一些工作的,虽然困难点。
另外,所有有娃离婚的父母,都应该和对方建立有效的沟通,不管想不想杀了对方这个傻逼。
【 在 ziniu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不给我,我有啥办法,我都被赶出原来的家了,你教教我怎么护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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