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按照婚内收入应当用于共同生活的原则,让他把收入全部上缴,每个月固定给点零花钱。
既然小三这么爱他,就让小三负责他俩交往的费用呗。
交上来的钱,除去生活必要的开支,部分给娃买增值式的保险,成年后可支取的那种,一次性给自己买足够的商业保险(保障自己的治病、以及养老),逢年过节给父母的时候给多一点(以父母的名义存下来也行),剩下的就带娃去旅游呗。记得真要离婚的时候,一定要争孩子抚养权和一套房产,毕竟钱都在孩子的保险那,房子能住。其他的,随他去吧。
【 在 proviv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虽然都说小孩子才做选择,但摆在眼前的是不得不舍弃其一。。。
: 想问问过来人,在男主收入是女主10倍且有孩子的情况下,睁一只闭一只眼继续搭伙过日子是不是比开撕更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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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yy FROM 124.22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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