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是现在有房子嘛,别管是谁的名字,婚前先公正赠予女方半套,换婚后单位分给男方一套,男方里外里不亏。万一离婚,女方可以拿那半套走人。万一不离婚,就和和美美在分的房子里好好过。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这个逻辑来说,那么再婚后,二老婆也拿不走,加不了名字。
: 谁要想跟他结婚,就需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清理干净,然后跟他领结婚证,然后才能得到的这个分得的房子,婚后不能生自己的孩子,离婚房子也拿不走。冒那么大风险,兜兜转转,最后还是穷光蛋。谁脑子进水了结这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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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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