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提的,导火索是结婚前她提了一些我接受不了的要求,且绝不退让半步,
要说分之前自己从来没想过,这是假话。但有些事,确实是在迈过那道坎之后,就突然变得云开雾散了。
再多说几句,分手后没多久,同事把她的同学介绍给我,然后不到一年就结婚了。现在很开心。当时介绍人和我说:刚认识我的时候就想介绍了,不过和别人打听后发现,我和前女友刚认识没多久,正甜蜜呢。就放弃了。后来过了大约两年,我分手了,她同学还单身,就决定二次介绍了。果然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跑不了。
【 在 ssteym (留下来陪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很爱”这个是不可能的。负罪感可能有吧,但那也是对孩子的,因为孩子是自
: 己生育的,这是父母天然的责任(否则父母不应该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是
: 对她的。相反,我倒觉得分开对她来讲也是件好事。毕竟她不需要天天见到一个她心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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