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也得起诉,还要有新事由,不给看孩子可不是不给或减费用的理由
探视权本身不能折合成钱
【 在 ar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的,太感谢了!法官会支持孩子的接送探视方式吗?如果对方每周都用孩子生病类似这种理由不让孩子出门,我好像也没更好的办法,也没办法求证,感觉挺被动的。昨天我妈问了她一个老同学小地方的退休法官,说可以减抚养费,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不知道这个能不能约束她,少给的话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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