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本身法律上也不是刑事犯罪。甚至不是犯罪。
你们要表达的是“不能同时喜欢1个以上女人”,还是“婚内不能喜欢别的女人”。但是喜欢是感情,很多时候不受控制。况且他也把孩子、财产、房子都留给前妻,已经对出轨行为自愿领了罚单。
那,渣在哪呢?
按你们的意思,如果婚内喜欢上别的异性,这时候不应该和异性见面交往,而因为寻求前妻认同并接受离婚,如果对方不接受,就诉讼离婚,经过二次诉讼,大约历时一年以后,才开始去追求那个异性?那基本上也黄了吧。在他没有和她交往一年的前提下,没有一点感情积累,对方凭啥空窗一年等他?
【 在 flowernan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不喜欢前妻了,是在很爱前妻的时候,出轨了另外一个女人,不爱了可以离婚再找,而不是在很爱的时候,婚内出轨了其他女人
: 不过我认同,自己过的好不好是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别人带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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