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意思,就是取消离婚呗。
要不然,不能因为喜欢别人而离婚。那能因为什么 而离婚?
目前的婚姻制度,并不仅仅靠一张结婚证保障老年后的陪伴、长期支持的。
而是通过两个人长期的感情积累,形成近乎直系亲属的关系。
对方长期陪伴自己,并不仅仅因为这是义务。更是因为这是对方的意愿,也就是说,对方喜欢长期扶持和照顾自己,自己也喜欢长期和照顾对方。
而不是被规定 长期照顾对方。
所以当感情不再时,真没必要维持婚姻了。就像坐牢一样,每分钟都想逃离。双方都痛苦,何必呢。
如果知道对方不爱自己,无论是接受对方的照顾还是自己照顾对方,都不觉得别扭吗?
【 在 IkerCasillas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婚后不能凭白无故地因为喜欢上别人而离婚拆散家庭”
: 即使喜欢上了,也只能发乎情止乎礼,人是有责任的动物,不仅仅是动物
: 因为目前的婚姻制度,默认是包含了长年的陪伴、年老后的互相扶持和照顾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长期支持,这些在法律上无法量化衡量和规定的条款,是受道德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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