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或经济上的补偿,本来就不能消除精神上的意难平,这很好理解,不是说因为赔偿了多少就会心满意足了,被抛弃所造成的感情上的缺失感本来就不是经济补偿能填补。出轨虽然不是刑事犯罪,但至少也是伤害婚姻的另一方,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
当然,从为自己好的角度,逝去的感情就像打翻的水一样,不要一直意难平,尽快走出来,活出自己的意志,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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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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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举的杀人犯的例子,本来就是刑事犯罪。
: 和民事纠纷完全不同。
: 婚内喜欢别人,判什么罪。婚内出轨,判什么罪、付多少责任?法律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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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要举例的话,可以试试民事的纠纷。邻居故意把你家院子价值1000元的灯砸坏了,他愿意赔偿所有个人名下流动资金5000元。邻居的渣度如何呢?
: 楼主意难平的本意,是觉得即使赔偿5000元,也远远弥补不了损失方的损失。那该赔多少才能消除“意难平”呢?
: 而大多数回帖,都在纠结“他不该在婚内喜欢别人”。就好像纠结“邻居不该打碎灯”。这不是浪费时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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