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的诉求是200万折价款,基本符合共同财产夫妻平分的原则,加名的事就不提了,默认房产都是共同财产。
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女方主张130万折价款,并且声泪俱下,我为了早点结案,就同意了,当庭双方签字离婚调解书。如果我不同意,走到法院审判阶段,判决结果应该与我的诉求差不多,但会拖延很久,包括房产评估、法官出判决书、女方上诉,能再拖上半年。
现在离婚调解书出来了,女方又想赖掉折价款。但这可能还没完,即使我同意了,女方还会要求提高抚养费,现在已经放话了,谁谁离婚得到一套房和每月一万抚养费,总之没完没了。
【 在 MMZ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她只给你这么少的折价款是因为二居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是吗?心软的人这种时候就只有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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