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可以接受我女朋友因为要陪孩子而没法陪我呀。
我觉得没必要要求大家都按照一个标准来,你觉得这样卑微,让你心情不好,那你别和这个男人交往就可以了。你要求和孩子必须平等,这没有任何问题,对方把孩子看得比对象重要,这也没有任何问题。
大家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人生观、价值观都是过去三四十年形成的,改变的可能性不太大,也别想着去改变对方。能接受就处了,不能接受就散了。之前说好就可以了。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觉得因为你带孩子。在女方看来她跟你的孩子应该是平等的地位,你为了孩子委屈她还要求她心甘情愿的接受这就是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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