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不去看医生,没有确诊精神病的诊断结果,有可能是精神病,也有可能不是精神病啊。但法院需要的是证据,法官不可能因为有可能是精神病就认定是有精神病啊。
楼主如何能证明老婆婚前故意隐瞒了精神病史? 如果婚前有诊断证据,并且楼主手里拿到这个证据,那是比较过硬的证据。否则仅凭楼主的怀疑和推断,也不构成证据啊。
而且如果现在去诊断了有精神病,也无法推断婚前就有精神病啊。楼主一心想以老婆婚前隐瞒精神病为由离婚很难。
【 在 APC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你的说法精神病只要不去看医生就不是精神病,因为没有确诊呗。是这个意思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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