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这个说法。
一段婚姻的结束,从来不是以离婚证为标志。而是以一方从心里决心要结束这段关系为标志。
只要一方,从内心决定要结束这段关系,而且绝对没有回头的可能。那么这段婚姻已经结束了。即使对方不离婚,也不过是延缓从法律上的确认时间。并不能改变婚姻关系结束的时间。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感觉,在男女关系中;
: 主动离开的那个,会很快开始新的征程;
: 因为她/他其实在心理上来说,早就离开了,最终行动的离开,对她/他来说,只是一个标志性符号,也是一个可以开始新征程的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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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