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了就放手吧,犯不着挂着为了孩子的名义住一起
一个没有爱的家,孩子会更难受,而且也会耳濡目染学会不爱的
【 在 smartpup2 的大作中提到: 】
: 致气有意思吗?不是为了孩子,我愿意和前妻一块住?房租一块拿,孩子和生活费用平均,经济上,我不占她一分便宜。跟你们讲逻辑,可能我已经输了,回去反省去。在退一步说,她要孩子(实际我不可能同意),我同意了,我为啥每月要付1万抚养费?孩子花费10万,我付五万,六万,都没问题,难道挣得少就该挨宰?你们不但逻辑有问题,价值观也让人不敢苟同
: 我是楼主老婆就这个方案:同意你的方案B。但是不同住。孩子归女方,你可以每周有一天探望。你每个月付1万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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