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问题,但没意义啊。人的诉求又不是要打合同纠纷官司,人是想要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很贵很贵的,想当然的认为我出过抚养费了我就应当能够获得亲子关系是非常天真的想法,我们能够抢夺一切法律层面上的权利,但永远抢不来一个孩子。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最好是大家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包括抚养费,陪伴,教导,养育等等多种形式,我估计楼主也希望这样,但是对方不让探视。如果对方让探视,不至于出现目前的状况。
: 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当然楼主仍然可以高姿态(我前面说过,并且我认为这样是最好的方式)。
: 如果不能,你不让我探视我就不支付抚养费,这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先破坏协议的人负这个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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