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我是净身出户,并没有争,因为这样大家都会过得去,即使离婚了,如果双方都能过的不错不是更好么。所以对于娃的事情,我仅仅是听当初的律师(对方无视我,只好请律师交流)说了一些事情,没有实操。律师说,正常情况下,法官会根据有利于娃的原则来判,除非有些黑幕,比如我老家(县城)就有人因为和法官的关系争得了抚养权,这个在大城市很少。我在北京的时候,有个认识的人就争得了抚养权,那个人出轨,要离婚。于情于理都是那个人的错,但是法官还是把娃判给了那人,而不是他老婆。因为那人很牛,名机构副教授身份,又在香港开有基金公司,他老婆是没工作的。我觉得有些不公,但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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