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俩人的误会,和你说的理解里1和2的问题差不多呀
双方都按自己的标准去判断评价了,产生意见不统一的结果是高概率
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万一前妻就是以孩子之名,拿走了钱,又咋办呢。。真发生这种事儿的话,搁谁心里也都不痛快。
不管是根据男方还是女方陈述,直接判死男方就是不管现任的感受,或者现任就是不让男方看孩子,都不能绝对认定的。
而且她都说了给孩子主动做过挺多事,您也别先入为主“她就是反对男方看孩子”而对这类说法视而不见啊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一下:
: 1,钱的问题
: “前妻偷走我们8500元钱”,怎么偷的,前妻进了家门?盗用账号?恐怕不是吧,恐怕她老公在这件问题的定性上和她不一样。至于后面的离婚协议如何如何,请家教如何如何,都是一个事情。归根到底,是给孩子花钱的事儿。从她的种种描述看,她是反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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