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明白了吧,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是否有赡养义务不仅是看领没领证或者有没有伺候人家爹妈,而是看对继子女有没有抚养教育的行为。
【 在 candyrao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的假的,如果人家伺候过自家父母也不用管吗?感觉有点没有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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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Tuzi FROM 223.1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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