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是设定底线的,这种情况下没有赡养义务。父母选择再婚是找个老伴彼此照顾,即便一方照顾另一方比较多,那也是夫妻之间互相亏欠,没道理要求另一方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当然从道义的角度,子女有能力的适当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不应该上升到法律义务。
【 在 candyr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我一直对于父母再婚这事挺好奇,好像不同意有点泯灭人性,但是同意吧,又有个赡养问题,还挺让人困扰的。
: 刚刚有个帖子提到,然后有个板油非常确定没有抚养就没有赡养,不知道是不是有法律依据?
: 其实还有一个人伦问题,比如父母再婚,其实最后发现出问题的是自家父母,人家老伴在尽心尽力照顾着,最后这个父母的老伴剩下一个人了,那么要不要赡养他/她?
: ...................
--
FROM 120.24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