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权是法律保护的权力,可以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立上案子,只能说明男方没有努力。执行法官确实有点偷懒,但这个事情只要男方坚持,肯定能立上案子的。女方有义务配合探视。
二、抚养费必须足额给,这和改姓没有任何关系,即便改了,也必须给。否则女方以后一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这个法院可是很愿意立案执行的,因为很简单,发个函直接从银行卡扣就好了,提高执行成功率。
三、改姓必须父亲同意,这也是女方找男方配合的原因。18岁成人以后,改姓名不需要父母同意。
如果男方不想认这个娃,不想付抚养费,可以同意改姓,但是要做好未来女方以男方没有给抚养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而且未来遗产继承,或者小孩需要大额支出找爹的时候,男方还是跑不掉的。所以同意改姓,几乎没有好处,该承担的义务也还是要承担。
不同意改姓,也没有啥好处,但是也不会增加什么坏处。至少还在孩子心里买了条线。
【 在 thinst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朋友(男方)最近遇到的事情:
: 男女双方2015年结婚,在西部某三线地级市。婚后由于原生家庭经济条件有差距(女方农村家里有个小加工厂;男方普通农村娃,考大学出来的),很快女方及其母亲就各种瞧不起男方及男方父母。家庭矛盾越来越大,婚后一年就离婚了。
: 离婚时有一孩子归女方,约定男方每个月抚养费2000元,每个季度可探望一次。男方属于外地人,普通上班族,月入几千块。女方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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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