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是孩子有一天愿意认你,对不对?所以这些幺蛾子理她做甚?
该做什么做什么,孩子大了,她也捆不住孩子的脚。
【 在 thinst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朋友(男方)最近遇到的事情:
: 男女双方2015年结婚,在西部某三线地级市。婚后由于原生家庭经济条件有差距(女方农村家里有个小加工厂;男方普通农村娃,考大学出来的),很快女方及其母亲就各种瞧不起男方及男方父母。家庭矛盾越来越大,婚后一年就离婚了。
: 离婚时有一孩子归女方,约定男方每个月抚养费2000元,每个季度可探望一次。男方属于外地人,普通上班族,月入几千块。女方本地人。
: 离婚后至今六年以来,男方对抚养费每年足额提供2.4万元,这么几年已支付近15万了。但关于探望,因女方一直不配合,这么多年至今从未成功探望过一次。女方想法大概是让孩子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个爹。法院对探望权得不到保障似乎也不太愿意受理,因为说是不好界定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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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女方父亲给男方打电话,提到孩子名字改为女方姓,希望男方同意一起去公安局办理,条件是后续的抚养费都不用男方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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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男方困惑:
: 1,由于探望权得不到保障,并且女方及其母亲道德无下限,可能跟孩子灌输各种不利于男方的话语,将来孩子大概率跟男方是不亲的。支付抚养费,实质上也只是履行义务,但得不到收获,属于有去无回的。
: 2,改姓一旦同意改了,后面基本不可再改回了(需要女方同意),不可逆。但不支付抚养费,一是法律不支持该做法,二是将来女方以孩子名义可能还会向法院主张继续支付,而法院可能也会同意,是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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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男方角度,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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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CDY-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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