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一条是我内心倾向于离婚的最大原因。
本质上就是女方看不上男方。
男人没有在魅力上征服女方,很难有比较幸福的婚姻关系。
这不是理性的男方单方面能够改变的事情,因为感性是不讲道理的。
我见过一些类似的情况,印象中并没有很好解决的例子。
如果结婚多年,女方仍然觉得自己曾经接触过的比较好的恋爱对象,是结婚更好的选择,意识不到对于优质男方恋爱和婚姻的区别,不能很好的经营自己的婚姻关系,欣赏彼此的优点,包容并协调改变彼此的问题,那我很难对婚姻面对困难问题时的能力表示乐观。
成年人不能很好的管理自己的情绪,甚至意识不到应该改变自己解决问题,是很遗憾的事情。
【 在 zwl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
: 经常有此类言语
: 觉得我比她以前碰到的可选择对象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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