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理论,全部归因于自己,其实是另一种偏激的导向,而且容易导致自我攻击,自我消耗,我并不推崇。婚姻结束了,即使遭遇背叛,也没有必要一直谴责对方,更没有必要一直归因自己。
以你说的骗子为例,遭遇一次骗子后,从此一蹶不振当然没有必要,但下一次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同样的事情再发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以婚姻为例,第一次婚姻可能会以家庭为重,为了整体利益牺牲自己,但第二次婚姻不能再以这种思路,要优先提高自己的各种能力,这样才能处变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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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这是一个人生观的问题。
: 遭遇过一次骗子,被骗走很多资产(努力的心血),从此一蹶不振对人生心灰意懒,是一种。
: 经过短暂调整后,积极努力,对人生充满希望。认为骗子固然可恶,但是自己受骗的很大部分原因在于自己。为什么?因为事上骗子多得很,可能几百万个。自己为什么在人群中选了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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