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遗产给孩子和现在过户给孩子显然差异很大。
作为遗产的前提是他平平安安到百年。如果他个人或者他父母孩子有什么情况需要用大钱,这个房子就是个保障。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表示他是什么都没有,未来包括他孩子的大额支出还得从你们小家庭出。也就是你们不再生了,要是还生,可能是更郁闷了。
我个人不认为他不知道离婚协议这么写了,只不过他离婚时觉得无所谓而已,甚至他当时也觉得再婚应该过户。跟人前妻没关系。
但是你现在没办法避坑了。顶多是他和他儿子商量不过户,跟儿子诉诉苦,就比如老爸如果得了重病怎么办,可以去公证一个这个房子的遗嘱。既然这个人你觉得值得,那就不要想太多了。但是确实可以和他约定一下孩子以后的支出问题,哪条线的问题。
我跟我老公认识的时候他也没有房子(现在也没有)。所以我觉得房子的确不是问题,问题就是这种被欺骗的感觉很差。
【 在 homepage1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奔五了,其实后面也挣不到太多了
: 大部分财产都在房子里
: 后面的他说都给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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