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楼主,还年轻。
估计快40岁了吧,再过几年就没心思管了。
就是真有点事,也假装看不见了。
【 在 frank84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结婚10年,两娃,媳妇原来在某银行北京分行,半年前去了总行。
: 前段时间,看了媳妇微信,发现北京分行的一个男的(未婚,好像谈着女朋友,之所以没说是男同事因为他们原来不是一个部门的)几乎每天中午约他一起去食堂吃饭,有时可能还有其他人,我就跟他说,他这每天中午惦记着你吃饭不太好啊,我知道你心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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