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认为孩子只要能看的见就必需要带的女性,都值得她自己的离婚,不需要其他理由了
自己过挺好的,这种女性不应该有固定伴侣
【 在 sunnyday (各种宝^^)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对方能帮我分担带孩子、辅导孩子、家务事,我会“有时间”去付出你说的爱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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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状是早上起来就上班,下班回来吃完饭就带孩子,孩子睡觉之后快十点了,我要洗澡收拾睡觉第二天接着上班。 这过程对方全程在屋里看手机不出现,好意思问我付出的爱够多吗?我哪儿来的时间再付出呢?就欺负我一个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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