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婚礼那太过分了,对方可以合理拒绝。如果要先见过父母,是可以接受的,不见父母,那就是白嫖,现出原形的。如果女方真的长的好看,男孩子喜欢也是有的,也有真爱。
因为常规动作是,父母反对,我很爱你,还是分手吧。以尽孝道给自己解脱,还把女方陷于不义。把这条路先给堵了,双方父母见一见,社会背景调查搞一轮,抛弃的成本就高了。
【 在 baiyu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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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招呀,你先提见过父母、办过婚礼再睡,估计人就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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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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