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eArw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好好研究下法律
: 不写惩罚,不代表法律没有这个要求
你这么说,我没什么可说的。跟业余人士犯不着打嘴仗。
: 过错方这三个字进过判决书的,出轨当然是过错
“过错方”当然是法律词汇,可是这跟出轨有什么关系?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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