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也清楚是因为“自己心里接受不了”,说明离婚并非出轨方一个人的错。为此我还可以找很多理由,比如“他不洗脚让我心里接受不了”,“他不干家务让我心里接受不了”“他挣钱少让我心里接受不了”。也都可以形容为恶心。
可惜,出轨并不是法定的“应该少分财产”类错误,可见法律并不站在洁癖者一方。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碰到一个对婚姻不忠的人,自己心里有接受不了,继续生活还不嫌恶心的。这种情况不离干啥?
: 人只要有独立的精神和独立的物质基础,无论男女,离婚都不是天塌下来的事情。
: 当然,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这个事儿想清楚就行”。
: ...................
--
FROM 180.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