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这段论述,你定义的爱,可以总结为:给对方1+1>2的生活,例如(1+1)->(1.5+1.5)
根据楼主的论述,楼主的婚前想法和婚后行为,基本满足这个定义,谈不上以爱的名义骗婚
而女方大概是朝着(1+1)->(0.5+2.5)的方向走
如果楼主的描述属实,不管按谁的标准和定义,显然我们更应该探讨女方爱不爱或者骗不骗的问题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是为了彼此更自在,而不是不找不自在就行了,有素质的同事朋友也不会找不自在,那干嘛不和同事一起过呢。幸福的婚姻前提是相爱,相爱就是愿意放弃自己的自在成全对方的自在,对方难受自己更难受。因为彼此都是如此,所以彼此成全,双方都没有不自在的机会,1+1大于2。道德的婚姻至少是诚实,告诉对方结婚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利益。否则就是不道德的婚姻。现代社会,多数婚姻都是以爱为前提的,你们不能自己生活不正常就否认正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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