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内在的逻辑其实不难理解——当然,我不是说她就应该这么说话
我试着替她表达一下:
1.老娘我大好的黄花闺女就这么成了弃妇,但你非要离婚,好,我答应你
2.一个人带娃难,不好找对象,好,娃我养,放你自由自在
3.娃明明是我在带,你不承受辛劳,却要看娃刷存在感、满足你的情绪需求,好,我也答应
我已经一退再退,你却没完没了
【 在 czcdd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
: 我的想法是稍微明确下探望天数,充分保障探望孩子的权利,避免有的家庭分开后一方拿不给看孩子作为要挟提其他要求或者作妖
: 她的想法是没法保证每周或者每个月没有特殊情况,无法写得这么具体
: 我给了解决方案,“按季度一般不少于10天”“具体情况可以双方提前商定”
: 请问,我这么说不该吗?
: 至于她后来回复我“得寸进尺”“要不要脸”,我没想出来我犯了啥问题就“得寸进尺、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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