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40天,和每季度至少10天,是不一样的。
每个季度都≥10,如果控制的不是那么精准,全年大于40的概率非常高,你确实是在要求更多的时间。
而且,常理推断,孩子寒暑假时间比较充裕,1、3季度时间容易保证,本来用假期期间调剂很容易满足一年40,你加上季度限制,2、4季度正在上学也要保证时间,对你准前妻来说难度自然加大了。
你不会不明白这两种提法的差异吧?
【 在 czcdd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啊
: 我的想法是稍微明确下探望天数,充分保障探望孩子的权利,避免有的家庭分开后一方拿不给看孩子作为要挟提其他要求或者作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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