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没问题。一码归一码。
【 在 addadd 的大作中提到: 】
好像是山东的。
女方出轨被男方在宾馆当场抓获,情夫想的补偿个两三千就算了,结果男方要好几万赔偿金,最后两万五成交。一个月后,男方和女方闹离婚,情夫此时报警将男方抓了起来。
结果,法院以敲诈勒索判了男方半年,偷情虽不道德但不是法律要求赔偿的范围。出狱后男方始终不服,这两天已闹到省高院,好像要重申。
可能法律的确这么规定的 我伤害你可以,但不能让我赔偿你。但总感觉有损公序良俗,不利于社会稳定。
另外我觉得情夫应该再告对方一个故意伤害,被抓奸时肯定挨打了。
另外现在很多被曝光的出轨的事情,第三者是不是也可以同时向警察举报,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就算是自己和有夫之妇出轨了,只要对方丈夫敢曝光啥的出格一点,就可以向对方丈夫索赔。
发自「今日水木 on NOH-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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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ddadd FROM 60.30.82.*
FROM 106.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