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认定为敲诈呢,就不能是二者友好协商,对男方进行的精神补偿么?
【 在 addadd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是山东的。
: 女方出轨被男方在宾馆当场抓获,情夫想的补偿个两三千就算了,结果男方要好几万赔偿金,最后两万五成交。一个月后,男方和女方闹离婚,情夫此时报警将男方抓了起来。
: 结果,法院以敲诈勒索判了男方半年,偷情虽不道德但不是法律要求赔偿的范围。出狱后男方始终不服,这两天已闹到省高院,好像要重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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