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担心的不是两人分开的问题,是万一他在我之前出意外,如何养娃的问题。
之前因为买人生意外险的事,他就很抵触谈这些关于经济和意外情况的话题。
后来我们跟另外一对有三个娃的朋友夫妇一聊,他才改变想法。朋友夫妇换了大房子背了不少房贷之后,去做了咨询,需要买哪些保险,如何做到万一一方出了意外,其余家庭成员能够保住房子,维持现有生活水平。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万一你俩将来不幸分开,你俩的儿子如果小于6岁,可以随你住在你大娃的房子里,监护权归你。
: 如果上了学,就跟着他爹一起住,监护权归他。
: 至于他成年后的房子问题,等到了岁数,你俩根据情况协商即可,没必要把20多年后的事情想那么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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