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估计觉得自己很有理,对方都不对,而且骂人态度很差。
实际楼主的做法完全错误。如果一年中有3个月和对方生活,9个月和你生活,那么在和对方生活的3个月你最好什么都别管。离婚后要想分的清,最忌讳的就是在对方带孩子时介入。双方大概率本来就是对孩子的分歧大导致的离婚,离婚后再介入一定爆发冲突。你应该接受孩子和对方生活时完全由对方决定的事实。
你唯一可以介入的时机是发现对孩子有重大危险的事。
除此之外,如果你实在看不下去对方的教养方式,你可以起诉剥夺对方的共同生活时间。但这样对孩子更不好,再不好的陪伴也比没陪伴好。不过别指望协商,你眼里的协商就是对方眼里的干涉指责。如果双方能协商,也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 在 reply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小孩现在差4个月满两岁,2月份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了,孩子抚养权是归我,前妻每年共同和孩子生活三个月,在孩子和我共同生活的9个月期间,前妻有权利随时探望。离婚后我前妻和前丈母娘吵架把丈母娘给赶走了,所以对方家里面没有人能够照顾小孩。但对方觉得自己照顾的很好。
: 暑期对方把孩子接走,但是没人照顾,所以把孩子送到早教机构,该早教机构离我家很远,我爸骑电瓶车接送不方便,刚一个多星期,小孩子现在有些不习惯。同时,早教机构下午4:00就可以把小孩子给接走了。在群里面早教机构的老师多次提醒,说其他家长都把小孩子接走,就剩一个人了,说小孩子有分离焦虑,有情绪。今天老师又在群里面提醒,我没忍住,给前妻发了个短信,希望她把小孩子接走,就要负相应的责任,于是发生了如下对话。聊天记录中对方对我和我家人的指责,我完全不认同,但是不希望无休止的争吵,所以不做任何反驳。
: 我的原则是,离婚后我十分不愿意和前妻再有任何接触了。在跟我生活期间对方想把孩子接走我也不阻拦,对方要把孩子接走,那么我不愿意去接小孩,我宁愿自己去早教机构看一下小孩。上次去早教机构看小孩,小孩子哭着不让我走,我自己也哭了。但是实在不愿意再纠缠不清了。前期的意见是两个人带小孩是两个人的事,我反驳前妻就威胁要到我单位家属院的小区群里面闹。请教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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