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婚姻内,他只是语言暴力。有一次打了我一巴掌,我妈来了,但是我妈也是软弱的人,而且不希望我离婚,最后不了了之。
第一次动手打我是离婚后。当时他婚前的房子是空的,又临近过年了,就说他住到春节后。我们离婚第二天他就后悔了,要求复婚。我说不可能。过了几天他又要求,我说我自己带着孩子会好好过。当时他就打我一拳在胸口。然后我就把他赶出去了。
后面多次骚扰。到我再婚前,他来找我,就在我们小区门口,拳打脚踢,可能一分钟?记不得了。反正验伤就是腰椎的侧面的骨头折了两个,裂了两个。当时警察是劝我要给他吃点苦头,不然不会改变的,但是我心里总是怕孩子有什么影响。所以也算了。老公的朋友,我的朋友,都难以理解,都认为应该公事公办。我老公的意思的尊重我的意见。所以还是就不了了之。
这是我至今非常后悔的事情。
【 在 bab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女儿喜欢爸爸的话
: 不应该剥夺她去找爸爸的权利
: 2.小兔崽子怎么听都不是亲昵的称呼 何况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亲爸生气可以理解
: ...................
--
FROM 182.1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