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综合考虑的话,孩子先跟妈妈
男女商议,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样防止男方的财产被女方多占,房子带来的收益在女方抚养孩子期间,由女方支配,帮助减缓女方的生活压力,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
孩子成年后自己支配房子
从男方的角度说,在和小三结婚之前,把孩子的财产提前划分一部分出去,保障了孩子的利益,也可以避免未来和三之间因为财产冲突
如果小三有意见,可以说前妻要求的,要不离婚困难,给房子也是为了和小三尽快有个新家,哈哈
【 在 beinghalf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孩子妈了,既然选择了离婚,还有什么时间成长? 让孩子付出一生的悲剧作为她成长的本钱吗? 退一万步讲,我并没有吐槽她幼稚,而是吐槽她既然开始决定要孩子,为何对方一套房就让她动心不要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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