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一点都不多,你要想达成你的诉求要么起诉,要么提出把孩子给对方,自己付三千。
他自己带孩子然后你付三千的话肯定亏了,考虑到这个情况比自己付五千还糟糕也许对方就会愿意付五千。
抚养权归他就要他养,自己别养,否则抚养权归他,法律上你要承担三千,实际上你还要花钱花精力扶养,他可以一分钱不付法律上还奈何不了他。
建议这么鸡贼不给抚养费的男的,十有八九还是得起诉,并且以后也得起诉要抚养费。
还是早点显露出你有决心起诉比较好。
【 在 tianting2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一个月冷静期中,但是离婚协议还是没写好:
: 有一男孩10岁,一直我带着。
: 1、分居14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对方就没给过孩子生活费,马上冷静期就要过了,这个离婚协议我到底要怎么写比较好?原来我写着一个月五千对方不接受,说没那么多钱,我说给不给是另外一回事,在一线城市,这个钱我觉得也不算多,到时我可以代孩子起诉抚养费一事,就是不同意,让降到3000。后面我想抚养权归我,不要他的钱,断绝关系,别人说没用,孩子还是有养老义务。我后来想那抚养权归他,孩子暂时跟着我,我自己以后也多个选择?我还是没搞懂这个抚养权,给他还是给我,有什么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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