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对方全责”在离婚版、家庭版上看的还少么?
爱憎分明、嫉恶如仇这类词汇,是一个比较激烈的情绪或行动表达。
我认为一般人有激烈的情绪很容易出错,常常是双方矛盾激化的重要根源,爱憎分明的前提是需要有准确的判断,这很难。原因有:
1.对事情或矛盾中的对方的判断依据信息很少,一般很难全面,得出的结论自然不是很充分。
2.有的人由于朋友少,信息渠道少,阅历少,经历事情少,对世界的多样性和各种可能性缺乏认识。
3.不同人的价值观、认识的差异。
4.立场,由于涉及利益双方,一般人都有自利倾向,只关注己方利益和受损,所以倾向于认为是对方责任。
所以为人处世要多一点宽容,给对方多留一点余地,因为自己很可能判断错误或者对严重程度的误判。
所以我认为一般人都不具备“爱憎分明”的基础和能力,更不应该因此嫉恶如仇。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只能限定于极少数的重大事情上才是合适的。
另外,既然你也知道自己的问题,为啥不改呢?自己的改进提升,自己受益,不能以对方的问题改正为前提。
【 在 doule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人真正觉得对方全责吧,虽然能离是他错,但我得说我问题很大的,我学不会原谅,最恨软饭男,害怕白眼狼。。。爱憎分明是个缺点,关系很难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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