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牺牲,或者你认为带孩子不是牺牲,但有人明知带孩子会不幸福,出于责任还是选择带孩子(很可能对方也不想要,总不能送孤儿院吧)。
你的意思总结就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你既然选择了带孩子,那是你活该,不要有怨言,也不要对孩子过多期望;你的痛苦是离婚带来的,跟带孩子无关。
如果当初选择离异带娃的一方,知道娃长大后这么无情,就选择不要孩子了。再婚生个共同的孩子,不香吗?干嘛养个前任留下的白羊狼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时选择带孩子,我就知道,一个人带孩子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艰辛,但我从来不把这个定义为“牺牲”。因为再找一个女人过两口生活固然有这种生活的幸福,但陪伴孩子成长的幸福对我来说要超过重新组建家庭的幸福。
: 所以我离婚选择带孩子,这完全是基于我自己的利益选择。是为了让我自己更幸福一些。当然,我也支持有些人用减法的说法,“这样选择,我的不幸会更少一些”
: 同样的道理。任何一个成年人,面对一段失败的婚姻,无论如何选择,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无论如何选择,这都是ta自己的选择,都是为了ta自己幸福多一些或者不幸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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