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婚那刻起,意味着孩子的父母已经决定了,自己这一生是不打算纯粹为孩子而活了”。这句话不成立。
心理学研究早就表明,单纯为了孩子而勉强的婚姻,对孩子的伤害比离婚本身更大。所以如果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改善,那么为了孩子,也应该离婚。
而且,我从来都主张大家把“为自己而活”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个人自己都照顾不好,是不可能照顾好孩子的。
【 在 lyz2015062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问题搞复杂了。首先要明确一点,从离婚那刻起,意味着孩子的父母已经决定了,自己这一生是不打算纯粹为孩子而活了,他们打算在满足法律和道德基础上,为自己而活。对于孩子的精力分配和财产分配,应该是满足基本需求后由再婚夫妻的心意决定,孩子们都是家里的客人,最终都会离开,主人过好自己的人生长是最重要的。
: :这方式对大人来说是好事,可以让再婚关系维持。但是对一婚的孩子来说不是好事,无法平衡再婚前后两个孩子的心里地位,投入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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