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上没有女方的名字,事实上买房子时,因为女方被她姐姐连累有信用卡未还记录,可能会导致男方办不成贷款,在一起生活这些年中,女方姐姐被骗了两次钱,大约有30万左右,也是男方出的,男方也没计较这些,就当是丢了,我觉得如果较真可以让对方还上并给利息。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这不就是谈不拢么,那么想来孩子全给男的让女的出两万五更不可能了呗,既然这样,谁着急谁多花钱,不着急就找个律师慢慢去扯呗,自己想好诉求是什么以及能够接受的底线是什么,其他的交给律师就行了,大不了就拖着,谁拖不起了谁松口,比如只要男的不松口,两万五绝无可能。
: 至于财产平分没啥可说的,无论用婚姻法物权法,还是用最朴素的劳动人民观念,也从来没有会把拿所谓婚前的钱买的婚后房算作婚前房产的,现金这个东西一旦动作了就不一定是谁的了,包括爹妈给的钱如果买了房子写了俩人的名一样不会被认定单方赠与,否则为什么写俩人的名儿呢?所以别觉得什么那个房拿来分是男方大度,他原本就只能分,十万的家务补偿也是可以被官方认可的数量级,对方如果要一百万那是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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