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过不下去了就离,但是人应当有以下两个基本意识。
首先呢,在生孩子这个事情上,女人的付出是高于男人的,毕竟大家一人都出了半拉股份的前提下,女的还出了个壳,那么既然是借壳上市,就要接受这事在话语权上是事实上就是女高于男。
其次呢,咱国家的婚姻法虽然号称男女平等,但其实这个平等是基于曾经男尊女卑提出来的,也就是说事实上男女平等是要保护女性的,比如去翻翻初版会发现明显是赋予女性权利而男人更多的是责任,例如曾经规定婚内债务使用婚内财产偿还而当不够的时候由男方偿还,虽然过去的几十年一直在往回扳去实现真正的平等,但大前提很难改。
那么基于以上两个基本事实,既然对方要孩子,你势必就胜算不大了,啥时候都一样的胜算不大,因为你是个男的。
那么还是怎么都想要怎么办,两条路:
一条路是砸钱买,既然靠商量不行,抢又犯法,那就只有买。
还一条路是找律师,他们有办法帮你抢,当然,你也得花钱。
【 在 XiaCh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孩子前就无感情无性了,能过下去走不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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